毛小孩也可以領遺產?

一、寵物無法成為法律上的繼承人

根據《民法》第6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也就是說,只有「自然人」才能擁有權利能力,成為法律上權利義務的主體。而寵物雖然是家庭的一份子,在法律上卻仍被視為「物」而非「人」,因此無法直接繼承遺產。也就是說,飼主就算留有遺囑,並指明將遺產留給寵物,這樣的遺囑在法律上仍是無效的。

二、毛小孩也可以領遺產!?

(一)預立遺囑

雖說依法不能直接將毛小來變成遺產受贈人,但飼主仍然可以透過遺囑,將毛小孩託付給受遺贈人,要求受遺贈人負擔照顧毛小孩的責任。依據民法第1205條規定,遺贈附有義務者,受遺贈人以其所受利益為限,負履行之責。因此飼主是可以選擇可託付之人,載明遺囑,要求作為支付遺贈的條件,例如毛小孩的飼料、營養品的品牌與餵食方式和頻率,信任的動物醫院、多久安排健康檢查一次等,讓毛小孩的未來多一分保障。然須注意的是,如果受遺贈人未能履行這些義務,雖然可能面臨其他賠償問題,但實際上遺囑也並不會直接失效,因此謹慎挑選受遺贈人,也是遺囑人製作遺囑重要的決策之一。

(二)信託

目前在台灣,雖然法律仍未開放讓寵物成為遺產的直接繼承人,但隨著民眾對寵物照護重視度提升,金融業者與法律界也開始積極推動「信託制度」作為新的照顧途徑,協助飼主妥善安排毛小孩的未來。舉例來說,飼主可以在生前進行遺產規劃時,設立信託,將部分甚至全數財產,以契約方式交由信託機構管理,並以新的照顧者或照顧機構為受益人,由受託機構控管支付寵物的照顧費用。信託的受益人可以是特定的寵物照顧機構、願意承擔照顧責任的親友,甚至是具備照護能力的第三人。這些人或單位,將依照契約約定的條件,負責執行照顧任務。此外,為了防止信託資源被濫用或照顧義務被忽視,飼主也可設置「信託監察人」,負責監督受益人是否確實依照信託內容履行照顧責任,於必要時做到提醒、糾正,甚至請求信託機構中止給付措施,以確保財產用在信託人期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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