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專欄 > 【投資糾紛解決,成功請求返還出資額】#台北債務協商律師 #新竹債務協商律師
甲乙間原是短期的共同投資關係,雙方並簽有契約為憑。然就約定的兩年時間,乙方卻頻頻違約,另甲受有金錢上之損失。因此甲希望透過安律師,協助與乙解除契約,並要求乙就契約期間甲所給付及投資的金額做返還。律師接手案件後,同時透過民刑事上的訴訟方式,成功讓法院同意我方的訴之聲明,並做出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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