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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藝人黃嘉千與丈夫夏克立正在打離婚官司的消息炒得沸沸揚揚,也有媒體報導指出夏克立過去在2018年時曾PO文有意拋售南港豪宅
彰化一名洪男受讓其配偶之一家資本額達3800萬元的甲級營造公司,惟洪男並未在其配偶過世後申報遺產(受讓之甲級營造公司股份)
近日知名藝人大S徐熙媛爆出與丈夫汪小菲10年婚姻生變,兩人已向法院聲請調解離婚。據報導,兩人名下財產價值至少高達新台幣9億元
為落實法律有效保障離婚配偶的權益,符合社會實際需求,法務部提出「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一方限於符合「無過失」及「裁判離婚」
夫妻離婚後,孩子的扶養費是個重要問題,我們知道扶養一個孩子需要支出教育費、生活費等
如今社會離婚率趨升,其中因為「婆媳問題」而導致離婚者並不少,我們所知最常見的離婚理由無非是另一半感情外遇或是雙方感情走到盡頭無以維持,但若是婆媳關係不好,家庭必會充滿緊張與壓力的氣氛,長期下來婚姻自然
近日常聽到知名人士被爆有婚外情,當遇到另一半外遇時,第一時間往往會想到刑法通姦罪,然而司法院大法官於109年5月以釋字第791號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後,對於配偶權的維護及賠償將回歸民事程序處理,所以現在
現今社會的離婚率越來越高,一段美好的婚姻,常因各種因素導致維持不下去,當感情走到盡頭,好聚好散才是終點,但離婚並不是二人口頭說了算,必須符合一定的要件才會發生離婚的效果。